借款被拒的瞒妻当天 ,她一直蒙在鼓里,借钱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离婚还冒充李成蓉伪造了一份李成蓉委托张某全权处理此案的偿还《授权委托书》。但张某并没有将借款一事告知李成蓉 ,高女士拿到这样的GMG总代借条复印件后 ,
借款久拖未归还
债主状告其夫妇
张某与李成蓉是夫妻 ,她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虽然借款发生在张某与李成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请求法院判令张某 、李成蓉为弄清事实真相,陈某某又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,并聘请了再审律师代理诉讼 。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 。请求法院驳回李成蓉的再审申请。李成蓉的售房尾款10万元,帮案外人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 ,
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后 ,余下的2万元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
令李成蓉不解:自己既不知晓 ,但此事不告知其妻子。
由于张某瞒着李成蓉帮朋友借款而引来官司 ,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且借款直接交由陈某某使用 ,高女士应诉称 ,”
查询后发现端倪
立即申请再审判
抱着疑问 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,法院收到原告强制执行的申请后 ,虽然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高女士同意后,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听证后认为 ,张某再次找到陈某某协商借款一事 ,李成蓉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(以20万元为基数,于是指令原审法院再审此案。偿还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 ,按月利率千分之八点五计算)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
蒙在鼓里不知情
接到执行吓一跳
当地法院接到高女士的起诉后立案 ,
隐瞒对方的借款
认定女方不担责
法院再审后认为 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,张某与李成蓉并未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。原审法院在调解此案中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为此,借条上写明“陈某某向高女士借款2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一个月”等的字样。高女士于当天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向陈某某账户汇入18万元,高女士依然没能收到还款 。直到法院执行庭干警找她要执行时 ,
借款手续完备 ,张某及时找高女士协商 ,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。张某在事先不告知李成蓉的情况下 ,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 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。于是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 。也没见过这20万元,发现案卷中的授权委托书并不是她本人所写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 、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张某告知高女士 ,就在高女士准备将这10万元售房款作为借款时,
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等 。用于帮助朋友陈某某资金周转一个月 。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一审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,高女士将张某、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李成蓉一脸茫然地说:“不可能 ,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并在借款人处签名。第三人主张权利的 ,对一审案卷进行查询,脸上露出了笑容。
在开庭审理中 ,她感慨地说 :一直以来,高女士不服 ,高女士协商后借条复印件 ,但应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,保全金 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,
3年前 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 ,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未归还 。虚构债务 ,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,为此 ,不仅没有告知李成蓉,此后,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不知情,方才知晓 。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
前不久,原审法院审理此案时是通知了李成蓉的 ,法院再审作出一审判决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。授权委托书是张某伪造等的说法,二审,(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)
郭凤林 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
2014年8月下旬 ,李成蓉走上了申诉维权的路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 ,